(马六甲5日讯)因钱财问题引发争执,一名渔夫竟出手抓伤妻子的脸,今日被控上爱极乐法庭时不认罪,获准以6000令吉保释。
现年51岁的被告杰森佩雷拉面对2项控状时,在推事玛扎娜面前表示不认罪。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于去年1月10日晚上约8时40分,在乌绒巴西葡萄牙村一间住屋内,向48岁妻子动粗,即抓伤妻子脸部以及把拳头塞进受害者口中。
被告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26A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一项控状则指,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蓄意破坏一张木椅,导致该张价值50令吉椅子破损。
被告行为违反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恶作剧),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过一年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峇努纱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1万5000令吉以附带条件,即不能接近或骚扰证人,同时必须向临近警局报到,作为被告保外条件。
被告在没有律师陪同下,以本身为一名渔夫,没有固定收入为由,恳请法庭减低保释金。
推事玛扎娜最终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需遵守附带条件。案件择定2月1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