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监督大马罪案组织(MyWatch)前主席拿督斯里山吉旺,他在9年前所涉及的勒索案,今日在上诉庭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以拿督阿末纳斯菲、拿督阿末再迪及拿督斯里玛丽雅娜组成的三司,在裁决将山吉旺定罪不妥当之后,批准其最终上诉以推翻定罪的裁决。
阿末纳斯菲说,控方没传召出现在案发地点的7名证人供证,或向辩方提供该些证人,这令山吉旺没获得公正的审讯。
他指出,当查案官没录取山吉旺的口供,导致执行公义也出现失误。
他也说,推事让山吉旺承担沉重的举证责任,以证明不在犯罪现场也是错误的决定。
同时,上诉庭也驳回控方要求对山吉旺施予更重刑罚所提出的交互上诉。
山吉旺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希丹巴兰、帕卡斯及米格;主控官则是扎基阿斯拉夫及爱达凯鲁琳副检察司。
推事庭在2018年8月14日裁决,山吉旺勒索一名商人罪名成立,被判入狱3个月及罚款7000令吉。
他被控于2013年7月1日晚上9时45分,在百乐直凉商业中心向商人索取1500令吉,否则不得营业,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84条文。
淡马鲁高庭在2020年11月27日宣判维持推事庭的判决,并在同年12月4日批准山吉旺要求暂缓执行监禁刑罚的申请,直到上诉庭裁决其上诉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