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讯) 小贩在繁忙路段兜售水果的情况屡见不鲜,警方昨日展开取缔行动,对4名在路边兜售水果的小贩开罚。
新山北警区交通调查与执法组是于昨日(25日)上午11时30分至下午2时30分之间,展开上述特别执法行动。
新山北警区今日在面子书专页发布文告,4名被取缔的青年小贩,年龄介于18岁至25岁之间。4人因在路边兜售水果,而遭警方开出罚单,他们必须在法庭缴付罚款。
警方提醒,任何涉嫌在公路旁兜售物件者,将可在1959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A(1)条文下被对付;至于购买者则可在1959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A(2)条文下,被开出最高2000令吉罚单。
文告强调,警方将持续加强执法,以杜绝这类罔顾公路安全的兜售行为,确保公路使用者及公众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