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捷25日讯)6少年被指控于去年8月至9月期间在达旺涉嫌轮奸一中二生,今在法庭认罪!
6名15岁的被告今在推事莫哈末法乌詹面前聆听控状后即表示认罪,每人个别被控2、3项罪名。
根据控状,所有被告都被指控强奸一年约14 岁又10个月的受害者。
有关案件发生于8月中旬至9月,午夜12时30分至凌晨2时30分,地点在万捷县日拉瓦一餐厅房间。
所有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未成年少女),一旦罪成,可判罚监禁20年和鞭笞。
该案主控官为莫哈末哈基米副检察司,6名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委派代表律师诺丽再达。
莫哈末哈基米较早前建议不允许保释,唯诺丽再达则要求允许保释,因为基于被告尚在求学阶段,而且都来自穷苦家庭。
推事庭最终允许每项指控以2000令吉作为保释金保外候审,并择定12月13日过堂。
另一方面,另有两名被告在哥打峇鲁地方法庭面对3项强奸受害者的指控,事发时间和地点相同。
不过,两名年约18岁的被告在法官莫哈末祖扎基区丁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
最终,法官允许其中一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另一被告不被允许保释。然后,择定11月2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