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外籍陪座女郎向酒客收钱后出尔反尔,最终令前往接送的男友遭人围殴泄愤导致死亡案;6名嫌犯在今日于谋杀条文下,被提控上庭。
包括黄长乐、黄长敬、周俊昇、邓成恒、王国威及约哈内斯艾萨在内,年龄介于20至24岁的6人,是在今早被警方押解至隆市法庭面控。(上述人名皆为译音)
根据控状,6名被告被指在去年12月28日,凌晨1时35分于甲洞卫星市布柏路某娱乐中心后方停车场,谋杀现年29岁的莫哈末法利,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
在有关条文下罪成,唯一刑法为死刑。
被告在听过由通译员念出的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惟基于刑罚涉及死刑,涉及高庭权限,因此庭上并未纪录被告认罪与否,而案件将移交高庭。
推事王彩霞(译音)择定案件于3月1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