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再也11日讯) 特殊儿童中心女负责人涉嫌虐打6岁自闭症男童案,警方获总检察署批准,明早将嫌犯提控上庭。
安邦再也警区主任莫哈末法洛助理总监证实,警方今日收到主控官副检察司指示,援引2项法律条文将嫌犯提控上庭。
他说,首项条文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2万令吉、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第2项条文则是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c)(逾期逗留)条文, 在此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两者兼施及鞭笞不超过6下。
这起案件是于本月3日被揭发,一名36岁货运公司经理向警方报案,称其6岁9个月大的儿子,被送往一家特殊儿童中心代为照顾后,左肩与右眼出现伤痕疑似遭到虐打,立刻派出警员展开调查工作。
警方事后根据线索,逮捕一名51岁特殊儿童中心外籍女负责人,并提取中心的闭路电视视频片段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