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 警方在过去9个月共接获472宗虐待儿童的投报,其中脾气暴躁及不耐烦是导致案件发生的因素之一,当中最多加害者是孩童的父亲。
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性罪案、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调查组(D11)主任西蒂甘霞助理总监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专访时指出,警方数据显示,加害者是受害者父亲的数据居首,高达144人。
接下来是母亲(137人)、保姆(71人)、托儿所保姆(34人)、之后是继父(30人)。
她坦言,数据也显示大多数的虐童案都在受害者的住家发生(319宗),在保姆家发生的有62宗、发生在拥有执照的护幼中心及托儿所有36宗、发生在非法的中心则有5宗。
“其他的地点则是公众场所、阿姨住家、福利中心、学校及祈祷室。”
她透露,警方在去年9月直到今年1月,一共针对虐童案调查528名男女嫌犯,当中有302名是女嫌犯、226人是男嫌犯。
她说,这些嫌犯包括受害者母亲的男友、养父母、继母、叔叔、孤儿院负责人、保姆和老师。
另外,西蒂甘霞揭露,去年9月至今年1月,有198名受害者是因为父母或监护人,无法控制本身的情绪因此虐待孩童,也有个案是属于疏忽照顾,例如导致受害者从床上、脚车、或桌子上跌下。
她表示,有些个案则是受害者被囚禁,在没有保姆看顾的情况下受虐,甚至有监护人粗心大意,让受害者误食肥皂、液体或药物。
“年龄介于25岁至35岁的嫌犯高达245人、35岁至45岁的嫌犯有183人、18岁至25岁的嫌犯有49人、45岁以上有43人、28岁以下有8人。”
她指出,其中有502人是本地公民,26人是外籍人士,大部份都是家庭主妇或失业人士,有者是自雇人士,有者在私人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