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 部落客阿斯班阿里阿斯(Aspan Alias)今日被控在面子书贴文侮辱国家元首,他表示不认罪,吉隆坡地庭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外出。
根据控状指出,现年69岁的阿斯班在今年5月16日下午2时47分,不当使用网络服务,即在面子书发出涉及侮辱国家元首的帖文,有关帖文在5月18日被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部发现。
被告阿斯班因而扺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而于今日被控,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将每日被罚款1000令吉。
法官M.M.埃德温在被告否认控罪后,允许被告以一名担保人及3000令吉,保释外出。
案件择定在12月10日过堂。
此案的副检察司是纳吉哈法哈纳,阿斯班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哈尼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