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38岁陆路交通局执法员今日被控收贿1600令吉,被告否认罪名,获准以一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展8月24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努胡莱米分别于2018年1月20日、2月11日、5月30日、6月6日及6月9日,身为陆路交通局助理执法人员,在吉中瓜拉姆拉县一家银行,通过一名女子的银行户头分别接收一名男子给予的300令吉、400令吉、300令吉、300令吉及300令吉。
5项控状皆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574法令)。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罪名,获准以一万令吉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