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2日讯)一名建筑公司前高级总经理因涉嫌收取11万2000令吉的贿赂,以作为不对有关公司做出不良评估报告的条件,惟最终被揭发而在今日于贪污罪名下于莎阿南法庭面控,但他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现年48岁的蔡修孟(译音)在2017年7月于武吉加里尔某餐馆,收取以每立方米50令吉价格,共计11万2000令吉的贿金为条件,不对有关公司做出不良评估报告,因此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
在有关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1万令吉或贿款的5倍。
被告听闻控状后表示明白,但否认有罪。
隶属反贪会的主控官法礼副检察司在同时向法庭提出申请,以将被告涉及总受贿金额超过20万令吉的3项贪污罪名一同审理。
法官阿祖拉此后批准上述申请,并择定案件将于本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