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一名拿督涉嫌收取超过800万令吉的非法资金,今日在吉隆坡地方法庭面对16项控状。
51岁被告拿督阿末阿兹万在聆听控状后,全数否认有罪。
根据第1至第7项控状,阿末阿兹万被控在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期间,于伊斯兰银行美拉瓦迪花园分行,从其户头中处置了来自非法活动所得的81万5863令吉6仙。
第8至12项控状,阿末阿兹万被控在2016年6月11日至2017年12月20日期间,在相同地点将其户头内来自非法活动所得的302万299令吉98仙转移到他的另一个户头、一名男子的户头,和一个公司户头。
而第13项至16项控状,阿末阿兹万被控在2016年12月10日至2018年3月9日期间,将接收了来自非法活动所得的418万396令吉59仙,汇入伊斯兰银行美拉瓦迪花园分行和马来亚银行士迪亚旺沙分行的两个户头中。
这16项指控都抵触了《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一旦罪成,他可被判监禁最多15年和罚款不少于非法活动所得或设备总值的5倍,或是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承审法官哈斯布拉最终同意被告以5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于4月22日重新过堂。
本案副检察官为萝海扎再娜,辩方律师为哈吉德尔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