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9日讯)涉嫌虐待27岁柬埔寨女佣的一对母女,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否认罪名,法官批准被告各以1万5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4月19日过堂。
根据控状,首被告张明欣(56岁)和次被告郑惠凤(36岁,人名皆译音)是于2月24日晚上10时45分,在甘榜峇鲁以暴力行为虐待27岁女佣。
此举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ATIPSOM)第13条文,并与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少过3年或最高20年,以及罚款。
在两名被告否认罪名后,主控官西卡建议法庭勿让两名被告保释外出。
被告律师拿督苏柏玛念则说,两名当事人是在警方担保之下,没必要逃跑。同时,被告也一直给予警方充分的合作。
法官诺艾妮较后批准两人各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案展4月19日过堂。
她指两名被告每个月15日也需到附近警局报到,直到案结为止。
两名被告是在多名亲友的陪同下,前往北海法庭面控后,于中午12时交保之后离开法庭。
威中警区主任沙菲益是于2月25日发文告,指警方在接获公众投报后,在甘榜峇鲁一间住家救出一名被虐待的女佣。
他说,在检查下,发现受害者脸部有数处伤痕,手臂有疤痕,曾缝合过的旧伤口,以及身体及脚部有数处划痕。
“受害者指遭到雇主(妻子)虐待,包括殴打、被泼热水、捏打等。”
他说,警方较后把受害者带往诗布朗再也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资料显示,受害者已当了两年帮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