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一名30岁女子日前随两名女性友人前往一名男子家中,却惨遭设计,不但遭男子强奸及强迫进行非自然性行为,更被殴打及遭对方勒索2000令吉作为释放条件,女子后来成功逃离魔掌,向警方投报。
3名施暴者案发后遭警方逮捕,明日被带往新山地方法庭面控。
根据新山北警区提供的案情显示,受害者是本月12日,凌晨4时被两名女嫌犯带往位于新山柏伶花园的男嫌犯家遭受上述暴行。受害者与男嫌犯并不认识,初步相信干案动机与债务有关。
案情显示,3名嫌犯在过程中殴打受害者,并企图勒索2000令吉,作为释放条件,不过,受害者并没有缴付钱财,而是找到机会逃离男子家向外求救,成功脱离魔掌后,前往警局报案。
新山北警区刑事调查组根据受害者提供的口供及线索,成功逮捕上述3名嫌犯,并将于明日带上新山地方法庭提控。
据了解,涉案的男嫌犯将会面对6项提控罪名,包括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第377C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第385条文(企图勒索))、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第182条文(提供虚假情报)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n)条文(无法出示身份证)。
两名女嫌犯面对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和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n)条文两项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