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9日讯)华裔罗里司机在没有柔州兽医局的运载准证下,非法运载生猪而被取缔,被告今早上庭面控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另再缴付9120令吉“赎回”57头生猪。
被告是50岁的华裔司机张亚泉(译音),今日上午在东甲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在今年2月25日下午2时45分,驾驶载有57头生猪的罗里,从东甲往巴莪的途中,在南北大道第153公里南下方向靠近巴莪处,被兽医局官员拦截检查。他当时出示一张逾期的禽畜运载准证,因此抵触2005年柔州口蹄症管制区第2(a)(iii)指令,可在1953年动物法令(647法令)(2006年修正)第36(1)条文下被判刑,最高刑罚不超过1万5000令吉。
来自麻坡的被告,今日在公司同事的陪同下,到东甲推事庭面控。他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RM9120“赎回”生猪
主控官占里在庭上说,由于生猪在过去有立百病毒事件,兽医局对生猪的运送去向有所管制,在1953年动物法令36(1)条文下若被判罪成,最高罚款额是1万5000令吉,或以刑期取代。
“以往的违例案罚款额多在1万令吉左右,希望推事能判处被告缴付相应的罚款额。”
占里说,罗里上的生猪将以9120令吉卖回给事主,所得款项归入国库。
推事纳丽娜判处被告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必须坐牢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