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一名拿督今日在地庭被控设局欺骗大马知识产权局(MyIPO),以诱使该局为一项投资计划注资8553万令吉。
现年50岁的阿末阿兹旺曾在一家金融公司担任顾问,他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设局欺骗知识产权局,以诱使该局的高级职员,投资名为BIMB i-Fund(货币市场工具/定存)的计划,并声称每年的回酬达6%,实际上,这项计划是BIMB i-Dividen Fund,属于信托单位投资。
因此,被告蓄意诱使知识产权局将8553万令吉,投入以BIMB投资管理公司(i Dividend)为名义开设的BIMB户头。
如果没有被设局,知识产权局将不会如此行事。
阿末阿兹旺被指于2019年11月25日早上10时,在孟沙UOA大厦的知识产权局会议室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低1年及最高10年,另加鞭笞和罚款。
被告所面对的另一项交替控状指出,他伪造题为“BIMB i-Fund (货币市场工具/定存)”的文书,以供行骗之用,并可导致损失8553万令吉,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8年及罚款。
被告同样是不承认这项交替控状。
主控官莫哈末阿菲夫副检察司建议以100万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以及附加条件是,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每月一次到邻近的警局报到。
“100万令吉的保释金是合理的,以确保被告出庭,因为所涉金额非常之高……这是供法庭考量的合理数额,因为它是严重的罪行。”
70万2担保人保外
被告辩护律师拿督阿克柏丁要求降低保金,理由是其当事人是家中的主要支柱,以及3名孩子仍在求学。
“被告之前是一名向回教银行登记的代理,他现在无业,被告的银行户头包括汽车,已被冻结……现在只是使用其哥哥的迈薇轿车,这(8553万令吉)是投资数额,而不是被盗走的数额。这不是进到被告账户的数额,所以不可作为保释金的标准。”
法官阿兹曼批准被告以70万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条件是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审结为止,并择定此案于8月28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