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8日讯)轿车因车祸而车头被撞毁,车主把轿车送往修车厂维修,辗转2年轿车不但没有被修好,修车业者更在未经车主同意下拆除和更换部分没有受损的部位和零件,车主感到不满向警方投报,并准备入禀至消费人仲裁庭。
车主孙育强(58岁,夜市小贩)今日在公正党汉都亚再也国会议员服务中心新闻秘书林祥和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指出,他的白色迈威轿车于2017年10月在淡边撞及一辆罗里,导致轿车车头被撞毁。
他表示,该辆迈威是他在2010年买下的新车。车祸后他把轿车交给马接翁武一家修车厂,因信任对方,先付3000令吉维修费。尽管他每隔几周追问,对方却迟迟没有修好。
他续称,直到2018年,他才得知对方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花300令吉拖车费,交给甲市区玛琳再也一家修车厂维修。
拆下零件变卖
“对方退还我2700令吉后,我亲自到他所指定的玛琳再也修车厂。该名业者告知可以帮我维修,费用为5000令吉,我便陆续缴付2000多令吉给对方。”
不过,他说,该业者也多次给予各种理由,拖延多时,迟迟没有修好其轿车,过后还说需要更多钱维修,费用调至8000令吉。
“今年2月,我在友人的陪同下前往车厂看我的车,却发现白色车门被拆下,换成绿色的旧车门,引擎盖部位依然没有维修好。业者说一些零件已被变卖。”
基于孙育强感到不满,便在林祥和陪同下到警察局报案,希望业者可退还有修车费。警方最后建议交给贸消部调查,入禀消费人仲裁庭。
林祥和说,由于3月起我国落实行动管制令,此事展延至今,他将在下周陪同事主前往消费人仲裁庭。
送修前先拍照
无论如何,他提醒车主在遇到车祸后,送往修车厂前,务必拍下轿车各角度的照片,以防类似问题发生。
他认为,业者不应在没有获得事主的同意下,交给其他车厂业者维修,甚至是拆除及变卖任何零件。
他透露,警方告知该间位于玛琳再也的修车厂,并非首次被举报。
“我已致电警方,并有要求警方调查此事。我也会向商业注册局(SSM)投诉有关修车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