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毛29日讯)日前开车冲入斋戒月市集的四轮驱动车司机,周五被带上新古毛地庭面控2项罪名时不认罪,法官准许被告缴付2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将在7月1日过堂。
现年32岁被告江明汉(译音)被控于本月22日傍晚6时35分,驾驶一辆四轮驱动车冲入雪州乌雪武吉圣陶沙一个斋戒月市集,企图谋杀3名售卖食物档口业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07(企图谋杀),罪成者可被罚款及监禁最高20年。
此外,被告今日也被加控另一项罪行,他被控于同一天下午,在武吉圣陶沙警局对32岁警员沙希淡作出不检点行为,抵触1967年警察法令第90条文(在警局内行为不检),罪成者将面临最高罚款500令吉、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此案副检察司阿末祖海尼以案情严重,被告致伤3名人士为由,要求法官将保释金额设在每条控状3万令吉。
另外,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阿瓦则向法官努鲁玛蒂雅求情,指被告没有犯罪前科,恳求法官将保释金降低至每项控状3000令吉。法官最终批准被告缴付2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将在7月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