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9日讯)22岁自导自演报假案被警方揭发的“邮差哥”今日在大山脚法庭被控时认罪,被判罚款1500令吉或以监禁3个月替代
被告莫哈末沙兹万被控于在本月20日下午4时30分,在威中警察总部,在知情及有意图情况下,以书面方式提供虚假消息,触犯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提供假情报)。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词后俯首认罪,推事宣判被告罚款1500令吉。不过,若被告没能力缴付罚款,则以3个月监禁替代。
“Masakan Utara Barat”面子书专页是于本月17日发布一则为邮差筹款的贴文。该贴文指一名邮差因无法获得大马邮政局发出花红,生活陷困,并在互联网引起关注。
此案被告于本月20日报案,指其照片被滥用。无论如何,警方发现被告在报案时言词闪烁,怀疑对方报假案。
警方随后揭发报案人通过友人帮助,在面子书上载其照片,但贴文中却故意化名照片中的邮差是叫“Amirul Megat”,而“剧情”是这名邮差领不到花红而生活陷困。
被告承认其银行户头较后获得民众捐款,而部分款项已被用作购买日常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