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5日讯)“对不起警员!我真的为我的行为感到很抱歉。我不会重复同样的错误了。”
这句话出自一名因在面子书辱骂警方,而被法庭判3个月监禁及罚款1万令吉的20岁餐厅女助手诺莎希拉。
诺莎希拉的案件正在进行上诉。她今日在本同县基拉玛斯住家受访时说,这个事件让她认知到易怒的性格会让自己吃亏,希望警惕其他人不要重犯相同的错误。
“易怒的态度让自己吃大亏;希望大家不要犯上像我的错误。”
她也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指将从中吸取教训,成为有修养的人。
她劝告民众避免在社交媒体吐露心情或发泄不满情绪,这对个人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诺莎希拉是于3月27日晚上在本同往哥峇路遭警方路检时被要求返回家中,因心生不满而于当晚8时30分至10时12分之间,通过其面子书泄愤,贴文指讨厌警察,并指警察不是上苍或天使,更爆粗诅咒警察患上新冠肺炎死,因而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被告于3月31日在庭上认罪,被判监禁3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从被捕日算起,若无法缴还罚款,将以2个月监禁代替。
无论如何,亚罗士打高庭上周四批准暂搁这项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