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一名骗子假冒警员,声称能协助一名大马客工因涉及毒品案件的父亲避免被控上法庭,骗走该大马客工总计3万3000令吉血汗钱。
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披露,警方是于本月8日接获在新加坡谋生的受害者投报后开档调查,并在案发后3天内先后逮捕3名年龄介28岁至49岁的涉案者。
阿育甘今日发布文告,公布此案详情。
他说,受害者是被一名声称认识“内部人士”的警员告知,其父亲因涉及毒品案而被警方逮捕,并将被控上法庭,随后该警员向他提出能协助其父亲恢复自由,受害者信以为真,先转账一笔1万8000令吉至该警员户口,随后再亲自将另外1万5000令吉现款交予给“警员”。
“然而当受害者回返住家后,却发现父亲已在家中,即刻联系有关案件查案官,却被查案官告知,警方并没有向受害者一家索取任何款项,受害者方知受骗,马上向警方报案。”
阿育甘指出,警方以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角度展开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罚款以及鞭笞。
他指出,警方在本月8日于哥打丁宜一间油站成功逮捕该名假警员,并在其车上搜出从受害者手中骗走的1万5000令吉现款,在进一步盘问后,分别于本月9日及10日在新山彩虹花园逮捕另两名共谋者,同时成功起获另外1万8000令吉现款。
他说,警方在搜查其中一名被捕嫌犯住家时,也发现两套警员制服及配备,因此警方也援引1967年警察法令第89条文展开调查,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可被判处罚款500令吉、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阿育甘提醒民众,警方不会向任何人索取任何费用或委任任何仲介,协助任何被捕人士获释,他也劝请民众向负责调查案件的查案官了解案情,避免成为诈骗案的受害者。
“三名被捕的嫌犯早前已被延扣,而今日首名被捕嫌犯已被再次延扣至本月15日,另两名嫌犯则被再次延扣至本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