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4名华裔小贩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因在咖啡店内群聚,没有保持社交距离,今日被控上爱极乐推事庭时皆俯首认罪,法庭宣判每名被告罚款1000令吉!
被告分别是韩志荣(21岁)、李伟宏(25岁)、郑永坤(26岁)以及黄进通(42岁,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出,上述被告在本月11日下午约1时20分,涉嫌在默迪卡再也的一间咖啡店进行社交群聚,抵触2020(传染病)防范与控制条例第6(1)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 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最高1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4名被告皆认罪,他们的代表律师安立帕求情时指出,被告们当时都在咖啡店工作,是售卖鸡饭和茶水小贩,希望法庭可以减轻刑罚。
主控官慕兹拉副检察司则指出,尽管被告们当时是在咖啡店工作,但也必须遵守卫生部指示,维持安全社交距离,因此建议法庭给予被告们应有的惩罚。
推事莫哈末纳兹林在作出判决时表示,基于被告们都是成年人,而且如今已迈入第二阶段行动管制令,被告们理应很清楚行动管制令的条例。
纳兹林也强调,行动管制令相关的法律条文并不是要用来陷害任何人,而是要保护民众免病毒的传染。
法庭最终判处4名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14天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