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 19岁在籍大学生早前因无故外出违反行动管制令,被法庭宣判罚款1000令吉,但担心遭大学勒令退学,今早向马六甲高庭提出司法检讨申请(semakan jenayah),惟该申请遭驳回,高庭维持推事庭的判决。
被告莫哈末哈兹克是在4月3日被判后,由于本身是一名大学生,担心自己会受到所就读大学采取纪律行动对付,甚至可能会因此被退学,因而向高庭提出司法检讨。
惟高庭法官拿督威拉阿末纳斯菲最终拒绝被告的申请,并宣布维持推事庭的判决,即被告仍需缴付1000令吉罚款。
这也是甲州首宗在违反行动管制令下,被告向高庭申请司法检讨的案件。该案今日由慕兹拉副检察负责主控。
莫哈末哈兹克是于在本月3日,在第一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推事李金桔最终宣判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需以坐牢14天代替。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哈兹克被指在本月2日傍晚6时10分,在汉都亚村附近的一个休闲凉亭,因无法给予警方合理的外出原因,而触犯2020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条规(在疫区措施)第3(1)条文。
在该条文下,罪成者可被罚最高1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