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购买或贩售印有警队及军队标志的口罩和衣服是违法的!
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胡兹尔今晚发布文告表示,警方已针对有人在网络上贩售印有警队和军队标志的物品展开调查行动。他说,涉案者一旦被捕将提控上庭,罪成可被判处罚款及监禁刑法,因此他促请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他说,警方目前已援引2项条文展开调查,首项条文是1967年警察法令第89(b) 条文,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可被判处罚款500令吉、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另一项条文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罪成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监禁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只有警察和军人能穿戴这类印有官方标志的口罩及衣服。”
胡兹尔强调,警方不允许任何人藉著行动管制令滥用警队或军人的名义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