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7日讯)资深女老师向素未谋面的男子借出自己银行户头作为欺诈用途,今日遭法庭判处5000令吉罚款。
被告为现年47岁的哈丝琳娜,控状指她于去年7月17日至8月2日,上午11时12分至下午4时39分之间,在马六甲中央医院,不诚实地隐藏及挪移本身银行户头内的一笔2万3200令吉的款项,该笔款项是透过不存在的买卖轿车交易得来,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
在该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选择认罪,其代表律师赛依可占在求情时指出,被告投身教育界逾20年,丈夫也是一名公务员,目前抚养4名年龄介于13岁至25岁的孩子,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该案主控官是拉乌达马兹曼副检察司,推事莫哈末依祖安经过考量后,最终宣判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12个月替代。
推事在下判时也严厉表示,诈骗案越来猖狂,本身也接获不少自称来自高庭诈骗电话,因此必须严正看待这类案件,特别是被告作为一名资深老师,必须从案中吸取教训及提高警惕。
根据案情,诈骗案受害者为一名印裔女护士,该名受害者是在去年7月16日,浏览面子书时看到一则有关轿车买卖的广告。
受害者随后与对方联络,并以7万令吉购买一辆本田城市(Honda City)轿车,受害者也先汇入3万令吉作为押抵。
受害者在去年7月17日下午约6时42分,通过4个银行户头,汇入一笔总额为4万4800令吉的款项,对方声称会到受害者工作的医院见面及交车。
然而直到去年8月24日,受害者多次无法联系对方,才惊觉受骗而向警方报案。
经警方调查,被告承认该银行户头为她所拥有,她亦曾把银行户头资料及密码交给不曾见面的一名自称英国籍的网友。由于被告无法提供网友资料,而该户头又属被告,因此被告被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