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一间油站没有阻止驾驶外国注册车辆的人士添加津贴汽油,遭人放上网检举,柔州贸消局采取行动,要求油站业者接受问话。
柔贸消局今日发表文告,针对本月2日网上流传的一张照片,图中显示一名驾驶新加坡注册车辆的人士,在新山某家油站添加RON 95津贴汽油一事,当局已展开调查。
“贸消局从电子投诉系统接获民众的投诉,本月3日前往涉案的油站调查。”
文告指出,初步调查显示,添油的驾驶人是用信用卡添油,并没有经过油站收银处处理。尽管如此,该油站业者因涉及没有阻止外国注册车辆添加津贴汽油,业者被指示到贸消局做笔录。
该局援引1974年统制品条例、1961年统制品法令调查此案。涉案者一旦在1974年统制品条例下被定罪,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下,涉案者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3000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涉案企业则可被判罚款200万至500万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