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震惊全球的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胞兄金正男命案,早前获改控及被判危险武器伤人罪的越南籍女被告段悌香,经过长达3年4个月的监禁,将在5月3日出狱,并将在获释当天傍晚就飞回越南,与家人团聚。
段悌香的代表律师拿督拿兰星指出,段悌香会在5月3日当天傍晚7时,在吉隆坡国际机场乘搭越南航空VN680班机,预计在晚上10时抵达越南河内。
据了解,段悌香会在当天早上9时从加影监狱获释,之后会被移民局官员带往移民局,以获得特别安排班机返回越南。
相信在段悌香返回越南当天,数百名国内外媒体将闻风而至,聚集在吉隆坡国际机场争相采访。
原本被控谋杀罪的段悌香,在控方更改以替代控状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危险武器致伤他人)提控,承认有罪后,被判监禁3年4个月。
刑期从2017年2月15日被捕日算起,段悌香会在5月3日刑满释放,就此恢复自由身。
段悌香和另一名印尼籍女被告西蒂艾莎被控在2017年2月13日,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用沾满化学武器VX神经毒剂的手摀住金正男的脸部,导致后者中毒身亡。
段悌香原先与西蒂艾莎被控谋杀罪,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高庭也在2018年8月16日,宣判两人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但在2019年3月11日,案件却出现变化,控方突然撤销西蒂艾莎的控状,她因而获得法庭宣判释放,惟不代表无罪。
较后, 越南政府入禀陈情书,向我国要求同样撤销段悌香的谋杀罪状,但我国总检察署3月14日驳回其陈情书 。
不过,在段悌香于4月1日出庭自辩时, 控方却提出修改控状,将原本面对死刑控罪段悌香,改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危险武器伤人)罪名下提控,段悌香也逃过死刑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