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8岁华裔小学生吴卓翰今日中午12时许,从学生巴士下车后从校车前经过,惟司机没有察觉而踩油开车,撞倒并辗过吴卓翰小小的身躯,导致其头部重伤不治。
此事件在垄尾龙沙组屋前发生。据了解,事发时死者曾向司机挥手,以示要过马路,惟司机没有察觉,直接开车并撞上死者。
吴卓翰头皮血流,奄奄一息,并在送往医院急救后不幸去世。
小死者父亲吴松值(46岁)在槟城中央医院受访时指出,他育有3名孩子,卓翰排行第二,还有各一名姐姐及妹妹。卓翰与其12岁的姐姐都就读公民一校。
他说,卓翰及姐姐一般上会同坐一辆校车回家,惟今日情况特殊,学生人数较多,因此分乘校车回家,而他也一如往常到组屋楼下接孩子们回家。
他说,当时是女儿先到组屋楼下,他接了女儿后就在组屋楼下等候儿子。期间他离开了一下,待他步行到不远处的一家咖啡店时,发现儿子所乘坐的校车抵达了。
他指出,就在他折返回去准备接儿子时,突然听到有人以福建话多次高喊“撞到人了!”。当时立刻萌起不祥的预感,于是直接奔到车祸现场。
“当时看见一个小学生在校车底下,地上都是鲜血,旁边有个蓝色书包,与儿子的书包非常相似。我走过去查看,证实是我的儿子。”
他当场质问司机,司机仅说没察觉到儿子从校车前经过。司机叫他赶紧抱儿子上车,然后载孩子往医院奔去。
“在现场的时候,儿子头破血流、满地鲜血,当时已察觉儿子奄奄一息。而在前往医院的路上,我感觉孩子已经没有气息了。医生在急救后证实儿子已经身亡。”
他叙述,案发当时校车飞快行驶,儿子遭撞倒在车底下时,吓坏了在旁的女儿,上前不断高喊“弟弟”、“弟弟”。
“若是姐弟俩坐同一辆校车就没事了。如今接到女儿,却接不到儿子了。”
他说,司机还未向他们家属道歉,而家属还未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惟他们已经报警。
吴卓翰的灵堂设在龙沙组屋楼下,并会在周日早上10时举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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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监鞭打截肢 学生死于鼠尿病
(新山21日讯) 学生遭舍监鞭打后截肢,最终却不幸死亡案件,新山验尸庭今日宣判,死者莫哈末塔奇阿敏的死因是感染鼠尿病,没有涉及任何刑事成份。
验尸庭法官贾莱尼今日宣判时说,法庭是根据本案第11名证人,即新山中央医院的法医莫哈末阿兹诺医生的证词,而做出以上判决。
他指出,根据法医的验尸报告显示,死者莫哈末塔奇阿敏是死于钩端螺旋体病(leptospirosis)所引发的急性暴发性紫瘢,也就是鼠尿病所引起的疾病。
他说,法庭认同法医的解释,而根据死者父母和亲戚的供词,死者莫哈末塔奇阿敏曾和几位表兄弟也曾在2017年3月22日或23日,到位于马威路的水池戏水,但证人未能确切记得死者前往水池的日期。
贾莱尼是于今日上午,在柔佛州总检察署主任罗斯兰和苏海拉副检察司面前,宣读判词。
贾莱尼表示,法庭也将死者在宗教学校的情况考虑在内,根据证词,除了死者被体罚外,其他学生也同样被体罚,而当时死者是站著被打,且也有能力抬起他的脚。
“根据死者母亲的证词,当她将孩子带离学校时,孩子的脚上没有任何瘀伤,而根据闭路电视显示,有关处罚很轻微。”
他指出,在综合以上证词后,法庭宣判莫哈末塔奇阿敏是因感染鼠尿病引发的并发症而死,没有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没有任何人需要为莫哈末塔奇阿敏的死因负上刑事责任。
在哥打丁宜私立宗教学校就读的11岁男童莫哈末塔奇阿敏,疑遭寄宿的私立宗教学校助理舍监以塑胶水管鞭打双脚后,双脚肌肉组织坏死,在2017年4月19日被送入医院治疗截肢。之后,其右手也出现坏死发黑状况,2017年4月26日拟进行手部截肢手术,惟当天下午2时05分,疑细菌感染,不幸撒手人寰。
上述案件在2018年4月10展开审讯至今年1月29日,案件传召18名证人出庭,包括宗教学校校长、宗教老师、死者父母和法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