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讯)难忍狼兄长达5年的非礼及性侵,17岁的巫裔少女愤而向警方投报!
打巴警区主任万阿萨鲁丁警监透露,该名少女是在昨日上午约10时前往美罗警局报案,指称在2014年开始,即遭到长兄不断非礼,并在去年开始多次强奸,甚至鸡奸她。
他今日向媒体指出,该名少女自小父母双亡,与3名兄长租住一间位于美罗美罗拉玛甘榜的房子,4人相依为命,岂知长兄每次都趁另两名兄弟不在时,化身为狼并对妹妹做出兽行。
“根据受害者的口供,她从12岁开始就遭到长兄非礼,并在每次非礼或性侵她后,皆会以不给饭吃或零用钱,威胁她不准向任何人透露,其长兄最后一次性侵她则是上周五(15日)。”
捕长兄延扣7天
万阿萨鲁丁也表示,受害的少女从未向任何人透露长兄的兽行,但基于长兄的不齿行为越来越过分,甚至阻止少女前往学校上课,少女于是向警方报案,寻求庇护。
他也指警方在接获投报后,已将受害少女送往仕林河医院接受体检及治疗。
“同时,警方已在昨晚8时许,援引刑事法典376(3)(乱伦)及377C(鸡奸)条文,在受害者的住家逮捕其26岁的长兄(跟车员)归案,并在今早将嫌犯押往打巴推事庭申请延扣7天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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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强奸未成年14岁女儿
(马六甲15日讯)52岁巫裔德士司机过去8年来多次强奸现年14岁的亲生女儿,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6项提控,被告否认有罪,法庭考量被告与受害者为父女关系,且受害者还未成年为由,不允许被告保外。
被告今早在爱极乐地庭被控分别在2011年11月、2016年3月及7月、2017年5月、2018年4月及今年2月,多次在位于士马木再也花园的住家内,抚摸未成年受害者私处及强奸受害者,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
在儿童性罪案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在第376(3)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为坐牢不少过8年及不超过30年,以及鞭笞不少过10下。
此案由哈亚杜维达副检察司主控,被告在法庭内不承认有罪,也没有向法官求情。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随后决定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案定4月18日过堂。
据了解,受害者来自复杂家庭,父母已离异。亲生母亲察觉女儿的性格越来越奇怪及叛逆,追问之下才揭发这起人神公愤的事件。
受害者也曾在学校接受辅导,情绪不时处在极度不稳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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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强奸10岁女儿 狼父判监80年50鞭
(古晋11日讯 )人神共怒!一名印尼籍爸爸被控多次强奸年仅10岁的女儿,共面对5项控状,被判监禁80年,鞭刑50下!
被告分别在2个地庭面控,在其中一个地庭,他共面对2项控状,各被判监禁20年和鞭刑10下,地庭法官道尔菲谕令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他在此案件下,需监禁20年和鞭刑20下。他在另一个地庭共面对3项控状,地庭法官贾讯针对他的每项控状判他监禁20年和鞭刑10下,同时也谕令此案件的监禁期分开执行,监禁期从另一个案件的监禁期后才开始执行,因此被告在此案件下,需在监禁20年后,再监禁60年和鞭刑30下。
此案被告为苏基曼(32岁),共面对5项强奸控状,分别在2个地庭被控。他在其中一个地庭所面对的3项控状分别指他在2015年3月份、2016年6月份、2018年6月份,在位于石隆门的住家内,强奸在2015年时,仅有10岁的亲生女儿。
他在此3个控状下,每项控状被判监禁20年和鞭刑10下。再此案件的3个控状下,监禁期分开执行,而此监禁期是在他在另一个地庭所面对的20年监禁后,才执行。因此被告在此案件下,需监禁60年和鞭刑30下。
此外,他在另一个地庭被控2项控状,分别指他在2019年2月20日,约晚上10时30分和2019年3月3日,约下午3时,在石隆门的住家强奸女儿。
他在此2个控状下,各被判监禁20年和鞭刑10下。此案件的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被告在此案件下,需监禁20年和鞭刑20下,监禁期从逮捕日算起。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0年和不超过30年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