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讯) 学生遭舍监鞭打后截肢,最终却不幸死亡案件,新山验尸庭今日宣判,死者莫哈末塔奇阿敏的死因是感染鼠尿病,没有涉及任何刑事成份。
验尸庭法官贾莱尼今日宣判时说,法庭是根据本案第11名证人,即新山中央医院的法医莫哈末阿兹诺医生的证词,而做出以上判决。
他指出,根据法医的验尸报告显示,死者莫哈末塔奇阿敏是死于钩端螺旋体病(leptospirosis)所引发的急性暴发性紫瘢,也就是鼠尿病所引起的疾病。
他说,法庭认同法医的解释,而根据死者父母和亲戚的供词,死者莫哈末塔奇阿敏曾和几位表兄弟也曾在2017年3月22日或23日,到位于马威路的水池戏水,但证人未能确切记得死者前往水池的日期。
贾莱尼是于今日上午,在柔佛州总检察署主任罗斯兰和苏海拉副检察司面前,宣读判词。
贾莱尼表示,法庭也将死者在宗教学校的情况考虑在内,根据证词,除了死者被体罚外,其他学生也同样被体罚,而当时死者是站著被打,且也有能力抬起他的脚。
“根据死者母亲的证词,当她将孩子带离学校时,孩子的脚上没有任何瘀伤,而根据闭路电视显示,有关处罚很轻微。”
他指出,在综合以上证词后,法庭宣判莫哈末塔奇阿敏是因感染鼠尿病引发的并发症而死,没有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没有任何人需要为莫哈末塔奇阿敏的死因负上刑事责任。
在哥打丁宜私立宗教学校就读的11岁男童莫哈末塔奇阿敏,疑遭寄宿的私立宗教学校助理舍监以塑胶水管鞭打双脚后,双脚肌肉组织坏死,在2017年4月19日被送入医院治疗截肢。之后,其右手也出现坏死发黑状况,2017年4月26日拟进行手部截肢手术,惟当天下午2时05分,疑细菌感染,不幸撒手人寰。
上述案件在2018年4月10展开审讯至今年1月29日,案件传召18名证人出庭,包括宗教学校校长、宗教老师、死者父母和法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