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5日讯)华裔商人被控虚报消费税税务高达1900万令吉,一共面对224项罪名,被告不认罪,案件定于3月1日过堂。
52岁的被告罗炳华( 译音)周二现身怡保地庭面控,控状指他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之间,在消费税GST-03报表中,冒用60人名义和虚报税务,以期骗走进项税,涉及款项多达1900万令吉。
被告因此抵触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89(1)(b)条文,在同样法令的(1)(b)(a)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税收款项的10倍及不超过20倍、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不认罪
被告的控状文件厚度高达11公分,通译员更用了超过45分钟的时间宣读所有控状,被告均一一否认有罪。
来自关税局的主控官丹甘蒂原本将被告保释金设在每项控状3万令吉,惟被告的辩护律师万埃祖丁求情,希望将保释金降低至每项控状1000令吉。
万埃祖丁表示,被告患有高血压和高胆固醇,有一名妻子,尚有76岁年迈和患有精神问题的母亲需要照顾,被告在之前坐监一年4个月期间,曾有4至5次入院记录。
法官阿兹曼随后允许被告以50万令吉保释金(所有控状)、一名担保人、交出护照及每月一次到关税局签到,作为保释条件。
被告之前曾面对22项同罪控状况,由于没能力缴付保释金,以一年4个月的监禁代替,并于2018年12月刑满。
较早前,被告和妻子黄丽芬(译音)在2017年8月30日被控11项涉及总额74万5838令吉的控状,惟2名被告不认罪,要求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