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5日讯) 一名当铺执行人员3年前涉及伪造文件及失信近50万令吉的金饰,今日在哥打峇鲁地庭面对31项控状,惟她否认有罪。
此案被告为纳达希亚(31岁)。根据第1至第15项控状,她被指于2016年5月至10月期间,在哥打峇鲁苏丹花园路的Ar Rahnu X'Change以假文件误导该店东主诺哈菲扎批准总值20万4410令吉的贷款。
她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8条文,并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被治罪,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过伪造数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根据第16至第31项控状,纳达希亚被指于相同日期及相同地点,失信典当6名顾客总值约29万144令吉的金饰。她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罪成可被判监最高20年及鞭刑,同时也可以被罚款。
此案法官为扎曼,主控官为沙希达副检查司,被告辩护律师为拿督莫哈末哈基米。沙希达原本提出10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的保释条件,不过莫哈末哈基米向法官求情,声称被告如今处于失业,患有癌症及需要照顾1岁的孩子,因此要求降低保释金至1万令吉。
扎曼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家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护照需要交给法庭保管。此案订于3月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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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组织前总监失信案 辩方同意撤回移交高庭审理
(吉隆坡9日讯)大马对外情报组织前总监拿督哈莎娜被控失信一案,辩方临时U转同意撤回案件移交至高庭审理的申请,并获法庭批准于2月21日在地庭过堂。
哈莎娜代表律师拿督沙哈鲁丁在庭外向记者表示,辨方同意控方在庭上提出撤回上述申请的原因,是因为哈莎娜抵触的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并不是类似一马发展公司案。
他认为,此案应交由没有参与审理一马发展公司案的法官审理较为合理。
“经我和哈莎娜深入讨论后,此案其实没必要带到高庭审理,还认为此案应由较有经验审理公务员或代理的失信的法官比较公平。”
“我们也认为,地庭会是一个‘较和谐’的法庭去审理此案。”
他说,在今年1月2日向法庭提出将此案移至高庭,但那时他还未与哈莎娜进行多层面的讨论。
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在受询时则认为,这项申请不需要宣誓书,对于辩方临时的U转也表示不解。
此案由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负责承审。
哈莎娜是于2018年10月25日被控5033万令吉失信罪,惟她否认有罪,法庭批准她以50万令吉保外候审。
她被控于2018年4月30日至5月9日,在布城首相署情报组总监办公室,以公务员的身份,失信于受委托掌管的1210万美元的政府资金。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也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过2年和不超过20年、鞭笞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