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大马对外情报组织前总监拿督哈莎娜被控失信一案,辩方临时U转同意撤回案件移交至高庭审理的申请,并获法庭批准于2月21日在地庭过堂。
哈莎娜代表律师拿督沙哈鲁丁在庭外向记者表示,辨方同意控方在庭上提出撤回上述申请的原因,是因为哈莎娜抵触的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并不是类似一马发展公司案。
他认为,此案应交由没有参与审理一马发展公司案的法官审理较为合理。
“经我和哈莎娜深入讨论后,此案其实没必要带到高庭审理,还认为此案应由较有经验审理公务员或代理的失信的法官比较公平。”
“我们也认为,地庭会是一个‘较和谐’的法庭去审理此案。”
他说,在今年1月2日向法庭提出将此案移至高庭,但那时他还未与哈莎娜进行多层面的讨论。
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在受询时则认为,这项申请不需要宣誓书,对于辩方临时的U转也表示不解。
此案由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负责承审。
哈莎娜是于2018年10月25日被控5033万令吉失信罪,惟她否认有罪,法庭批准她以50万令吉保外候审。
她被控于2018年4月30日至5月9日,在布城首相署情报组总监办公室,以公务员的身份,失信于受委托掌管的1210万美元的政府资金。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也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过2年和不超过20年、鞭笞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