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高庭今日推翻地庭对前国家跳水队教练黄强强奸案罪名不成立的判决,并改判黄强强奸20岁女选手表面罪名成立,谕令他必须回到地庭自辩。
地庭今年4月9日宣判黄强的强奸案罪名不成立,并当庭释放,不过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阿都拉今日批准控方提出的上诉申请。
阿兹曼阿都拉在判词中表示,控方成功证实了黄强的表面罪名,随后推翻了地庭对黄强的无罪释放判决。
“因此,黄强必须为被控强奸罪名自辩。”
阿兹曼阿都拉称,控方提供的微信证据和证人是可以接受的,并没有对黄强存在偏见。
原籍中国江苏、于2011年6月入籍大马的前世界冠军黄强(36岁),去年10月10日被控,在武吉加里尔水上中心的健身室,涉嫌强奸一名20岁的女队员。
根据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下午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水上中心内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的强奸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地庭法官诺拉杜拉4月9日宣读判词时说,法庭考量控方证人和受害者的供证后,认为受害者的供证没有根据,控方也无法证明被告的强奸控罪,因而宣判被告表罪不成立而释放。
黄强于2007年起辅佐时任国家跳水队总教练杨祝梁。2012年,他以大马公民身份代表我国,在加拿大蒙特利尔跳水大奖赛,与布莱恩-尼克森合作拿到男子双人3公尺跳板金牌;他俩在2012年伦敦世界杯的同一项目摘下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