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6日讯) 一名送货员因涉嫌在社交网络上留言,侮辱2名在东海岸大道车祸身亡的2名警员,而被关丹地庭裁决罪名成立,监禁6个月。
法官西蒂阿米娜裁决,来自北根甘榜峇里登雅的被告莫哈末哈南(27岁)罪名成立,刑罚从逮捕日开始计算,即本月23日。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在本月23日下午5时30分,使用其三星Galaxy J2 Prime手机型号,透过其面子书账号,在关丹社区网站留言侮辱2名警员,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i)条文,一旦定罪可被控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则兼施。
在审讯过程中,被告并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因为他只是一名从北根至淡马鲁的渔业送货员,每月只有1600令吉薪金。
主控官法蒂娜副检察司希望法庭给予适当的裁决,以作为教训,确保公众在社交媒体上需更加谨慎言行。
“被告在社交网络留言,关乎2名警员的身亡事件,此举不但引起警方的不满,也让死者家属感到难过。”
上周二,来自关丹警察总部的2名警员高级曹长罗斯兰(50岁)和警察瓦琛艾丁(23岁)在靠近马兰第183.4公里处,因乘坐的轿车打滑,撞向路障时,轿车严重撞毁,导致2人身亡。
事发时,2人是在下午3时20分,携带马来西亚教育文凭考试的考卷从文冬前往关丹时,不幸遭遇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