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涉嫌猥亵15岁男学生的“大马团康之父”李明锭再面对多达8项控状,惟他皆否认有罪,法庭批准被告8万令吉保外候审!
承审本案的法官杨扎丽达将案件择定于11月23日(星期五)过堂。
现年42岁的被告李明锭是于上午8时20分左右,在代表律师张镇杨的陪同下抵达布城司法宫,身穿灰色上衣及戴着黑框眼镜的他神情严肃,并在上午10时50分左右被在儿童性侵罪案法庭面控。
约10名李明锭的学员也于上午9时左右在法庭范围内聚集,并在9时半步入儿童性侵罪案法庭,以示对于受害者的支持。
在场者还包括被告的母亲。
被告共面对4项强迫口交罪行及4项猥亵未成年孩童的罪行,分别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违反自然性行为)条文及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其中四项控状指出,被告分别在4月,5月,6月初及6月13日在沙登岭花园民众会堂强迫受害者为他口交,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违反自然性行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另4项控状指出,被告分别在4月,5月,6月初及6月13日在沙登岭花园民众会堂,手握受害者的阳具,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的监禁及鞭笞。
加上被告早前面对的4项控状,至今为止,被告共面对12项控状。
据报导,在国内团康活动界活跃逾10年,素有“大马团康之父”之称的李明锭因涉嫌在吉隆坡增江地区对未成年的中学生进行非自然性行为及猥亵,本月22日被隆市警方首次控上布城性侵儿童特别法庭,被告面对4项控状,皆否认有罪,但获推事批准以4万8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订于11月2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