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5日讯)潜入甘文丁艾益布爹果园偷摘木瓜,并以木棍致伤园主的巫裔男子,周四遭警方押往太平法庭面控时直认不讳,因此遭法官判处监禁8个月。
居住峇都古劳于再纳哈里,被控于今年10月9日晚间约8时,在太平甘文丁甘榜柏多拉的一果园内,以木棍致伤果园园主,即华裔男子黄再福,继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4(伤人)条文。
惟被告在伤人后,逃之夭夭,并本月17日中午1时30分,在甘文丁甘榜柏多拉第3巷路遭警方逮捕。
此案推事庭庭主为莫哈末凯鲁在被告俯首认罪后,判被告坐牢8个月,刑期由被捕日,即2018年10月17日算起。此案主控官为拉茜达,嫌犯的代表律师为西华。
尽管如此,此案受害者黄再福随后接受访问时,仍对被告的下场感到不满,认为警方仅控予偷果贼伤人罪,无法有效阻遏当地果园频频发生的偷摘水果情况。
没控偷窃罪
他说,潜入艾益布爹果园偷摘水果变卖的宵小,相信不只是此案的犯人,以当地的果农了解,背后还有不少人涉及此勾当,所以只判处对方8个月,根本无法达到警戒的作用。
他也质疑,警方只以伤人罪提控此案被告,为何未提控被告偷窃罪?“是否我如果没有被打破头,警方就完全不会理会果园偷窃案?”
甘文丁艾益布爹果园近年频频发生偷窃事件,黄再福(59岁)于本月9日前往果园巡逻时,正巧遇上偷果贼,并遭偷果贼以木棍打伤头,送院封了10针,引起当地果农震怒并呼吁警方加强执法。
涉案的偷果贼食髓知味,一周后再度潜入当地果园偷取水果变卖,结果遭果农发现,急忙通知警方,而闻讯而至的警员最终在果园附近捕获该名涉及伤人的偷果贼。
此外,黄再福再度呼吁太平警方给予果农的配合,不但要加强巡逻果园,也希望警方一接获果农发现偷果贼的通知后,尽快赶往现场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