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一名38岁海军人员被控在医院禁烟区吸烟,他周二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400令吉。
被告拉希米被控于4月16日早上11时35分,在吉隆坡中央医院急诊室前的摩哆停车场吸烟;该地区是禁烟区,被告行为抵触了《2004年烟草管制法令》第11(3)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最高1万令吉刑罚,或2年监禁。
被告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法官也判处对方罚款4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入狱1个月。
在这起控诉中,帝帝旺沙卫生局检察官要求法官判处适当的处罚,毕竟被告身为一名公务员,却违反条例。
而被告则以本身拥有家庭负担,希望法官能够减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