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日讯)无业印裔青年企图以女友遭劫杀为由替自己抗辩理由不成立,被怡保高庭宣判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现年30岁的嫌犯三德拉在听闻判决时,木无表情,而其代表律师蓝吉星则表示会提出上诉。此案的主控官是伊万苏雅彬。
被告被控于2016年2月27日晚上11时至清晨约6时,在位于新邦波赖锡佳园丘的住家,谋杀和致死当时17岁的女友杜嘉黛维,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怡保第一高庭法官拿督鲁兹玛宣读判词时说,辩方在抗辩时指事发前,被告与死者在住家遭匪徒入门打劫,不过根据脱氧核糖核酸报告,显示事发现场只有两人在场,而且死者遗体上还佩戴著金饰,被指遭打劫的理由不合理。
他续说,根据法医解剖报告,死者身上遗留了不少过37道伤痕,可是被告除了手部有伤口之外,全身没有受伤。
他补充,根据被告所提供的匪徒打劫时间,显示打劫时间沉长,这不符合常理,因通常劫匪干案后迅速逃离现场。
他说,辩方只传召3名证人抗辩,可是控方却有12名证人供证,并提供有力的指控。
“基于辩方无法提供合理的辩护,且把理由简单化,因此在谋杀罪名下,逃不过唯一的刑罚,即死刑。”
死者亲属则对判决感到满意,并喜极而泣。死者阿姨达米尔说,所谓一命偿一命,被告罪有应得。在闻判前,她每天都祈求神明对被告作出公平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