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一名波德申国会议席选民挑战波德申补选失败。
高庭今日驳回该选民为阻止选举委员会在10月13日举行波德申国席补选而提出的准令申请。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诺丁哈山是在内庭进行了40分钟的审讯后,做出上述判决。
波德申原任国会议员当雅的代表律师蓝吉星转述法官的谈话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51条文,议员可通过书面向议长提呈辞职信,因此起诉人的申请理由“站不住脚”。
他说,在联邦宪法第55条文下,选委会必须在收到议长通知后的60天内举行补选。
找不到证据
代表选委会的高级联邦律师阿玛吉星在较后受询时指出,法官在内庭审讯时抛出重点问题,即当雅是否是自愿辞职,让路安华上阵补选。
“如果一名议员要辞职,他有权这么做,唯一的限制就是,他必须是自愿而非被强迫的。”
他称,诉方找不到证据显示,当雅不是自愿腾空议席让安华上阵,因此法官便驳回了波德申选民罗斯玛迪的准令申请。
此外,罗斯玛迪的代表律师里扎哈山表示,他将与罗斯玛迪讨论是否要提出上诉。
“这是一个很难跨过的槛。”
据报导,罗斯玛迪是于9月26日入禀高庭,将当雅和选举委员会列为答辩人。
他要求法庭撤销选委会于9月20日发出举行波德申国席补选的通知,并要求法庭宣判,选委会宣布波德申国会议席悬空是无效且违法的,因此申请禁令阻止选委会在10月13日举行补选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