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恐怖分子莫哈末万迪户的哥哥莫哈末丹尼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针对上诉人协助弟弟提取银行资金,以资助恐怖活动一案8年监禁的判决。
联邦法院5司之首,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今日驳回现年31岁的莫哈末丹尼要求减刑的上诉申请。
另外4名承审法官为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末马洛、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南利阿里、丹斯里扎哈拉以及丹斯里阿兹阿
祖基菲里在判决中提到,上诉庭的判决是合理且恰当的。他说,法庭不能随便的修改监禁的刑法,除非是在事实和法律上出错。
“我们驳回你的上诉申请,维持8年徒刑。根据监狱规则,如果你的表现良好将能够减少刑期。”
莫哈末丹尼是莫哈末万迪的哥哥,莫哈末万迪在2015年加入叙利亚恐怖组织“伊斯兰国”,主要负责在大马召集成员。
而莫哈末丹尼被控在2017年1月28日至3月5日,在马六甲马银行有意处理莫哈末万迪户头中的1万2130令吉,并提出1万令吉资助恐怖活动。
根据刑法典第130Q(1)条文,最高刑罚可判处20年监禁或罚款,同时能够充公有关财案。
上诉庭在2017年2月6日裁决,将莫哈末丹尼的刑法延长至8年监禁,此前高庭判处莫哈末丹尼监禁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