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巫裔男子贩毒案罪成,但并没被宣判强制性死刑,相信是全国首宗。
这是因为国会已于3月15日通过修改贩毒法案,将原本唯一刑罚的强制性死刑,改为死刑或终身监禁(最高30年),另可加至少15下鞭笞。
54岁被告莫哈末伊克巴(乡村工作者)被指在2016年3月3日晚上8时45分,在槟城丹绒武雅一个住家,贩运1公斤284克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也在第39B(2)条文下被定罪。
控方已传召11名证人,原本此案今日将进行控辩双方结案陈词,然后裁决控方表面证据是否成立,以决定被告是否出庭自辩,但被告却临时改口认罪。
被告认罪后,承审司法专员拿督阿都瓦哈以最新修改的贩毒法令为依据,宣判被告坐牢12年。因被告超过50岁,也免于鞭笞至少15下的刑罚。
该案主控官诺阿兹鲁副检察司指出,这相信是全国首宗,也是槟城首宗在贩毒指控下,被告因罪成不需被判强制性死刑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