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甘榜拿督克拉的末达鲁可兰依迪法奇亚宗教学校大火烧死23人案件,将在今年5月30日开审,检方届时将传召超过50名证人作证。
此案今日在吉隆坡高庭过堂,副检察司努拉玛法汉今日向承审法官拿督阿兹曼表示,已将相关文件呈给辩方律师,预料将超过50名的证人将被传召。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蔡素菲(译音),而波斯大曼和罗斯瓦亚则担任宗教学校和受害者家属的旁听律师。
两名16岁的被告,被控在2017年9月14日凌晨4时15分至6时45分间,在位于甘榜克拉末的达鲁可兰依迪法奇亚宗教学校谋杀和致死23人。
两名被告各别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23项谋杀罪名,并原因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就判强制死刑。
而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文,阐明不能对18岁以下的儿童判处死刑。
无论如何,法庭也能在国家元首的允许下判处监禁,同时更具儿童法令第94条文,法庭也有权向被告父母罚款或要求支付赔偿。
震惊国人的达鲁可兰依迪法奇亚宗教学校骇人大火案,由于窗户均加上铁花而无法逃生,导致23名师生惨死,另有7人受伤。
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这是起蓄意纵火案,并在9月16日证实警方已经逮捕了涉案的7名巫裔少年,并宣告侦破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