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毛糯1日讯)去年参加国际马拉松比赛遭轿车严重撞伤的女选手翁玉碹,在医院昏迷超过2个月后,今晨与世长辞。
翁玉碹(45岁,前译翁淑钻)自去年12月10日遇上车祸后,就陷入昏迷状态,并于上个月23日宣布脑死。当时,家人已经透过面子书呼吁其亲朋好友到医院来见她一面。
虽然生存几率不高,但家人仍坚持不拔管,希望留给翁玉碹一个与死神搏斗的机会;然而在今晨1时13分,她始终难敌死神召唤,宣告回天乏术。
死者家属较后也在面子书上载一张她在生前与丈夫手牵手,参加马拉松的照片,透过贴文告知亲友此噩耗,并悼念她短暂而美好的生命。
今早9时许,死者丈夫及家人前往双溪毛糯医院太平间办理领尸手续。丈夫受访时指出,妻子生前是一名慷慨解囊的女人,更是非常热爱马拉松运动。
但由于家属目前还在处理翁玉碹的身后事,因此现阶段不便透露更多详情。而其灵堂将设在蕉赖孝恩馆。
此案是于去年12月10日凌晨4时30分在巴生加埔2哩一带发生,一辆失控轿车撞向巴生皇城国际马拉松长跑的人群内,造成3名男女因此重伤,当中伤势最严重就是的翁玉碹。
交总检察署决定是否重新提控司机
巴生北区警区主任玛兹兰助理总监说,随著翁玉碹离世,警方将改以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展开调查工作。
虽然此案中的伤者已经去世,但玛兹兰指出,警方并不会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提控涉案司机。
至于下一步行动是否以上述条文,重新提控肇祸司机,则有待警方在完成调查报告后,交由总检察署作决定。
肇祸司机张添霖则于本月20日在陆路交通法令第42(1)(鲁莽驾驶)条文下,被控上法庭,不过被告否认有罪。之后,推事也允许被告以5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不过,随著警方今日改用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条文,重新调查此案后,被告将在该条文下面对更重的刑罚。即一旦罪成,将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0年及罚款最高2万令吉。
另一方面,巴生北区警区主任玛兹兰助理总监说,随著翁玉碹离世,警方将改以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将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0年及罚款最高2万令吉。
他指出,警方并不会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提控涉案司机。无论如何,警方在决定下一步行动之前,会先寻求总检察署的建议。
此案是于去年12月10日凌晨4时30分在巴生加埔2哩一带发生,一辆失控轿车撞向巴生皇城国际马拉松长跑的人群内,造成3名男女因此重伤,当中伤势最严重就是的翁玉碹。
至于肇祸司机张添霖则于本月20日在陆路交通法令第42(1)(鲁莽驾驶)条文下,被控上法庭,不过被告否认有罪。之后,推事也允许被告以5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