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29日讯)14岁少女在彭亨百乐身中45处刀伤惨死案的两名嫌犯,他们今日被控谋杀罪。
两名被告分别是19岁的扎米鲁阿利和一名15岁的少年,两人在推事纳瓦哈欣的面前表示明白他们所面对的控状。
基于本案属于高庭聆审,因此被告并未对控状做出供认。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是被控于10月25日凌晨1时10分至下午3时30分,在百乐直凉河附近的油棕园,杀害14岁的巫裔少女努艾米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本案主控官希蒂哈嘉慕达法副检察司告知控方仍在等待剖验及化验报告后,推事将本案定在1月24日过堂。
两名被告分别是中学生和学院生,他们皆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他们是在12月18日被逮捕。
彭亨刑事案调查组主任奥曼南扬高级助理总监之前证实,死者的尸首是在10月26日下午3时30分,被公众发现漂浮在直凉河。
死者的身上被发现有多处刺伤,伤口分布在胸部、腹部、背部、手臂和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