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3名警察4年前因绑架一名拥有拿督头衔的商人,今天在地庭被判表罪成立。
法官山苏丁阿都拉裁决,控方成功举证莫哈末凯鲁警长(37岁)、阿兹兰阿都卡迪一巡伍长(37岁),以及安兰末沙里伍长(41岁)表罪成立,因此被告必须出庭抗辩。
他择定,被告须在1月30日及2月27日,出庭抗辩。
3名被告被控于2013年2月2日傍晚7时至7时30分之间,在吉隆坡马哈拉惹里拉路,强行掳走48岁的哥巴拉古鲁,企图将他非法禁锢。
他们是在刑事法典第365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及罚款。
本案主控官为诺阿克玛法汉,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法利阿兹及里达,控方共传召了20名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