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 被控鼓吹恐怖主义的3名男子,周一在高庭被判无罪释放。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都卡林以3名被告,即30岁的阿里赛夫丁、30岁的印尼籍男子诺阿兹米,以及29岁的莫哈末尤斯里,成功在此案中挑起合理疑点,因此获得无罪释放。
“他们的供证是一致的,因此法庭判他们无罪释放。”
基于控方要上诉,因此高庭批准控方提出暂缓释放被告的庭令申请,而被告是在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被扣留的。因此,3被告将继续被扣留在双溪毛糯监狱。
3名被告是被控在2015年4月30日被控上亚罗士打法庭,被控于同年1月30日至4月6日,在本同一个屋子内串谋鼓吹与恐怖主义相关的活动,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G(a)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120B(1)下同读,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