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 ) 3年前在大山脚一间医院电梯内当著两名孩子面前踹打妻子,被判罪成监禁8个月与罚款2000令吉的兽医局官员莫哈末阿凡迪(39岁)不满裁决上诉至高庭,但高庭今日驳回其上诉申请,维持原判,被告须直接入狱,在牢中度过开斋节。
承审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都瓦哈在宣读判词时指出,在考量双方陈词后,认为没有充足理由干涉推事庭判决,为此驳回被告的上诉申请,维持推事庭的判决,即监禁8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R.帕拉亚班为被告求情暂缓执行刑罚,以让路向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主控官再拉尼表示反对,最终高庭批准控方申请。
在彭亨州兽医局任职的莫哈末阿凡迪,于2013年8月12日下午4时左右,在威中柏达镇KPJ医院,当著孩子们的面前踹打妻子,整个过程被闭路电视拍摄下,并在社交网络媒体广传,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23条文。
槟城妇女醒觉中心代表律师罗芷薇今日也现身法庭,作为受害者的旁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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