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9日讯 )巫裔男子涉嫌协助恐怖组织进行资金转账服务,今日遭警方押往太平法庭面控!
29岁的被告阿末朱乃迪一共面对两项控状,首项控状为涉嫌在2015年6月8日,于司南马附近的甘榜,允许他人将200令吉的款项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并相信该笔款项将提供予一名名为莫哈末夫海尔奥玛的恐怖分子。
第二控状则指被告涉嫌在2015年7月2日,允许他人将100令吉的款项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作为资助莫哈末夫海尔奥玛的用途。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o(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130o(1)(bb)下被判,罪成将面对不少于7年及不多于30年的监禁。
基于被告对上述两项控状都否认有罪,因此推事莎丽花将此案订于7月20日,在司马南推事庭过堂。此案主控官为莱韩副检察司。
另一方面,此案原本在司南马推事庭处理,惟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基于司南马法庭今日没有推事审理案件,临时将被告转押至太平法庭提控。
据了解,司南马推事庭一个月内,也只有两天开庭审理案件,同时也是星期四而已,不知情的大批传媒在今早9时前先后赶到司南马推事庭,但都白走一趟。
媒体过后探悉被告原来改在太平推事庭面控,一蜂窝赶往太平,惟两地的距离需要约一小时的车程,当媒体赶到太平法庭时,被告面控的程序已处理完毕,并被押离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