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6日讯) 3名接受康复治疗的吸毒者因在生殖器官置放铁球而触犯1983年吸毒者法令,被判入狱8个月!
在威北平安村戒毒中心接受康复治疗的3名被告,分别为莫哈末沙哈丹(25岁)、莫哈末阿都哈比(25岁)及莫哈末纳斯尔(38岁),他们今早被带至北海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被告莫哈末沙哈丹以及莫哈末阿都哈比,于今年5月29日下午约4时在威北平安村戒毒中心,在生殖器官置入铁球(TAYAM),触犯1983年吸毒者法令第20(1)(a)条文(治疗与康复)。其中,反毒委会员官员经调查后证实,该两名戒毒者在送入戒毒所前,其生殖器官是没有任何异物。
另一名被告莫哈末纳斯尔,则被控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协助其他2名戒毒者在他们的生殖器官置入铁球物,违反相关条令。
3名被告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俯首认罪,主控官娜兹哈副检察司也在庭上提呈详细的调查报告。推事莫哈末菲道斯在聆审后,判3人入狱8个月,并从案发日期开始执行。
据了解,其中一名被告莫哈末沙哈丹近期即将完成戒毒的治疗,如今必须面对额外8个月监禁。
据悉,在生殖器官置放铁球将能提高其性能力,但是否属实则有待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