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影12日讯 )涉嫌殴打3名身心障碍员工的餐馆老板及外甥,今早在蓄意伤人罪名下被控上推事庭,惟2人否认有罪;推事择定今年6月13日过堂。
2名被告分别是46岁王顺安(译音)及林维洋(16岁,译音),于今早被带上加影推事庭面控;他们的家人及其中一名受害者“阿强”也到场聆讯。
不过由于被告之一的林维洋尚未成年,因此推事要求在所有与案件无关的人士离场之后,才继续提控程序。
2名被告共面对3项控状。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本月6日傍晚5时30分,在双溪龙镇的顺安海鲜饭店蓄意造成李佩欣(30岁)受伤,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并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
至于第二及第三项控状,都是指控2名被告在相同地点及时间,分别导致叶杰强(译音,37岁)及陈顺龙(29岁)受伤,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面对监禁不超过一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2名被告在听过控状之后表示明白,但不认罪;推事法兹拉杜经考量后,允许王顺安以3000令吉、林维洋以1000令吉保释外出,同时将过堂日订为6月13日。此案的主控官为西安玛拉副检察司。
社交媒体日前广传一则有人指使员工殴打3名智障及残障人士同事的闭路电视记录视频,引发网民愤慨议论。
根据该长近7分钟的闭路电视记录视频,一名身穿白衣黑裤的华裔男子,低头站在厨房中央,任由一名身形肥硕的中年男子比手画脚,随后后者忽自厨房外拉另外2名男女员工进入厨房,并伸手召唤另一名少年员工前来。
随后,视频可见该中年男子抓起其中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男员工右手,并伸手指指点点,而此时在旁少年就出掌猛击红衣男员工后脑数次;随后,该中年男子再伸手指向另一名女员工,较后少年就对她左右开弓,连续掌掴4巴掌,最后又向另一名男员工拳打脚踢,被打者全程不敢反抗。
经了解,被殴打的3名男女员工,包括2名智障人士以及一名残障男子,他们都是双溪龙镇某餐馆员工,但却因其中一人头发太长,结果被老板指使其外甥殴打3人作为惩罚。